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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章程

发布时间:2019-11-22 10:06:50    来源:职校信息网   阅读:1198人浏览

第一章   总则 
 

  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职院校扩招1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,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,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,有效满足产业结构升级、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,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招发〔2019〕12 号)精神,为顺利完成学院2019年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工作(以下简称 “单独招生”),现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本章程。
    第二条 学院名称: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(英文译名:ChongQing Industry & Trade Polytechnic)。
    第三条 学院成立时间: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1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设立,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。
    第四条 法人代表:宋正富。
   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:12606。
   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: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。
    第七条 办学地址: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

第二章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

    第八条 组织机构:学院设立有招生委员会,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,确定招生计划,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。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各教学系主任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,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,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。
    第九条 常设机构: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等的日常工作。
    第十条 监督机构:学院设立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,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,积极支持、配合学院开展招生工作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。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,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。

第三章  学院概况

    第十一条 办学成果
    ★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
    ★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
    ★全国平安和谐校园
    ★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
    ★全国高职(专科)院校综合实力300强
    ★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
    ★重庆市文明单位
    ★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
    ★重庆市平安校园
    ★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
    ★重庆市园林式单位
    ★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
    第十二条 基本条件:占地27.85万平方米,校舍面积14.5万平方米,固定资产4.56亿元,馆藏图书54.8万册,教学用计算机2236台,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6502万元,有校内实训中心9个、实训室140个,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8个。
    第十三条 师资队伍:教职工339人,专任教师275人,副教授及以上116人,双师素质教师173人,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。
    第十四条 教学部门:机电工程系、财经贸易系、生物化学工程系、建筑工程系、汽车与电子工程系、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,2019年招生专业有38个。其中,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、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、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、重庆市骨干专业6个、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、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、市级精品课程4门、市级教学团队1个,在校生7000余人。
    第十五条 就业体制:以就业为导向,以职业能力为本位,探索和实践“校地、校企、校校合作”的协同办学模式和“三个三衔接”人才培养模式,培养专业有特长、就业有优势、创业有能力、提高有基础、发展有空间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

第四章  报名及志愿填报

    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: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(普通中专、成人中专、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)毕业生(含应、往届,下同)及同等学力人员。已报名参加 2019 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;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。
   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:2019年5月9日9:00至2019年5月13日18:00。
   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同步进行的方式,在各区县(自治县)招考机构(以下简称“区县招考机构”)设置的报名点集中进行。
    第十九条 报名流程: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,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、进行电子摄像、收取报名材料、生成网报密码,并按物价标准收取报名费。
    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
    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,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,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。

第五章  招生专业计划、学费及学制

   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实行总量(662个招生计划)控制,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。详见下表:

招生专业学费(元)学制
大数据技术与应用5500/年3年
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500/年3年
电子商务5500/年3年
发电厂及电力系统5500/年3年
服装设计与工艺5500/年3年
工程造价5500/年3年
工业机器人技术5500/年3年
供用电技术5500/年3年
会计5500/年3年
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500/年3年
机电一体化技术5500/年3年
机械设计与制造5500/年3年
计算机应用技术5500/年3年
建筑工程技术5500/年3年
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500/年3年
金融管理5500/年3年
老年服务与管理5500/年3年
旅游管理5500/年3年
模具设计与制造5500/年3年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500/年3年
汽车营销与服务5500/年3年
食品检测技术5500/年3年
食品营养与卫生5500/年3年
市场营销5500/年3年
数控技术5500/年3年
数字图文信息技术5500/年3年
水利水电建筑工程5500/年3年
投资与理财5500/年3年
物业管理5500/年3年
鞋类设计与工艺5500/年3年
药品生产技术5500/年3年
应用电子技术5500/年3年
应用化工技术5500/年3年
园林技术5500/年3年
智能控制技术5500/年3年

 

第六章  考试 
 

   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。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、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,总分600分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,采用以职业技能测试为主、文化素质测试为辅,通过联合考试、成绩互认的方式,减轻考生负担,增加考生入学机会和选择权。
   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时间: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9日(具体考试流程将于2019年5月16日
    第二十三条 考试地点:涪陵区涪南路(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)。

第七章  录取

   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按考生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并根据招生计划,按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总成绩实施录取,一经录取不得改录、换录。
    第二十五条 2019年5月24日,考生可进入学院门户网

第八章  性质及待遇

    第二十六条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,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。毕业后获全日制大学专科学 历,就读期间不得转学、转专业。将单独编班教学,在校期间实行全日制教学,教学内容70%为实践课程,30%为理论课程。

第九章  监督机制

    第二十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。
   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部门按照“严格程序,加强管理,接受监督”的原则,做到报名条件公开,选拔程序公开,录取结果公开,监督机制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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