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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建造师2020考点特训法规

发布时间:2020-04-25 20:03:40    来源:职校信息网   阅读:891人浏览

  最近很多的同学都在咨询二级建造师2020考点特训法规,很多同学都是很迷茫的样子,今天小编就在这里为大家总结一下二级建造师2020考点特训法规:想要了解的同学跟着小编的步伐向下看。

  考点习题:建设工程代理制度

  【考点知识】

  一、基本要求

  1.理解代理的特征。

  2.了解代理的种类。

  3.掌握代理行为的终止。

  4.理解表见代理。

  5.理解代理中法律责任的承担。

  二、重点内容

  (一)代理制度的特征种类

  概念: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,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,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法律制度。

  委托代理: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,又称为“意定代理”和“任意代理”。

  法定代理: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。

  (二)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

  1.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,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不得代理。

  2.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(不得转包、不得肢解发包、不得将主体施工分包)。

  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委托代理终止:

  (1)代理期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。

  (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。

  (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
  (4)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。

  (5)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终止。

  (四)表见代理

  行为人虽无权代理,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,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: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、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。

 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做出的二级建造师2020考点特训法规的总结,如果同学们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职校信息网的老师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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