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关于举办“十年校庆献礼,美丽光影能源”摄影比赛暨展览的通知
来源:本站 访问量:835次 时间:2019-12-13  
忆往昔,桃李不言,岁月流转话沧桑;看今朝,担当责任,勇往直前铸辉煌。2019年4月,是学院建校十周年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展示学院十年来全面建设取得的成绩,促成各届校友思想文化的交流碰撞,推动“能源精神”的延续发展,为热爱摄影艺术的师生搭建拓展和展示平台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学院决定举办“十年校庆献礼,美丽光影能源”摄影比赛暨展览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旨
(一)活动主题:十年校庆献礼,美丽光影能源。
(二)重要意义: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”重要思想,以学院建校十周年为契机,通过征集摄影作品,反映学院日新月异的发展历程,展现能源人的学习、生活、工作和精神面貌,激发师生的艺术创作热情,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摄影艺术和能源精神融为一体,形成跨越时空、持久永恒的传承纽带,共襄校庆盛事。
二、参加人员
全体教职工、学生,往届校友,均可投稿参加展览和比赛。
三、作品内容
以校园风光、校园人物、校园生活为主线,凡是体现学校发展风貌、办学特色、丰硕成果、校园风情及展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等的作品均可。
(一)校园风光。学院的典型建筑、有代表性的硬件设施、校园风情等。
(二)人文活动。学院发生的重大新闻及新闻人物、平时的教学、科研管理及校园文化生活等。
四、作品要求
(一)拍摄时间。2019年3月之前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。要求紧扣主题,内容健康,角度新颖,富有感染力,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。
(二)作品来源。手机、照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展。要求作品内容真实,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合成照片。
(三)基本数据。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视为一件作品,限4幅以内)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照片的电子文档为“.jpg”格式,文件大小必须在1MB以上。
(四)信息标注。参展人员须以拍摄者“单位+姓名+作品名+联系电话”命名参展文件,另参展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。
(五)作者原创。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,如发现抄袭、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,将取消参展、参赛资格。
(六)法律责任。参展者须确保对所提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,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事务由参赛者本人自负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作品截稿时间:2019年2月28日
(二)作品展览时间:2019年3月20日—4月10日
(三)作品评奖时间:2019年4月10日
(四)评奖结果公布时间:2019年4月10日,评奖结果在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平台公布。
六、奖项设置
展览结束后,学院将组织评委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。评奖分为教工组、学生组和优秀组织奖。学院向获奖者分别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。其中:
教工组: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
学生组: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
优秀组织奖:2个。
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作品只参加展览,不参与评奖。
七、有关要求
(一)积极动员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发动师生积极踊跃参展参赛。广大摄影爱好者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,开展摄影创作。
(二)足额报送。每个机关部门报送作品不能少于5幅;每个院系不能少于20幅(其中高尔夫管理学院、经济管理系不少于10篇),多报不限。
(三)严格初选。主办单位将对入选作品统一调底;凡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,主办单位将取消参展和参赛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