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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举办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第六届”祖国美能源美”摄影展览和比赛的通知

来源:本站    访问量:875次   时间:2019-12-13   

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,多角度展现校园师生的精神风貌,丰富全院师生的文化生活,增强凝聚力,学院决定举办第六届“祖国美·能源美”摄影展览和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主旨

  (一)主题:放眼绿水青山,建设大美能源。

  (二)意义: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重要思想,通过图片,生动展现祖国大好河山、翻天覆地的时代变迁,人民群众和谐美好的幸福生活;展现学院师生艰苦创业、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。激发全院师生爱党、爱国、爱校、爱岗的深厚情感,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。

  二、参加人员

  全体教职工、学生,均可投稿参加展览和比赛。

  三、作品内容

  (一)自然景观:反映祖国大好河山的风光摄影作品。

  (二)人文活动:反映各地风土人情,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、积极向上的摄影作品。

  (三)校园风貌:反映我院各方面取得的成就、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,以及校园建设的摄影作品。

  四、作品要求

  (一)拍摄时间:参展作品须为2017年3月—2018年2月拍摄。紧扣主题,内容健康,角度新颖,富有感染力,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。

  (二)作品来源:手机、照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展。要求作品内容真实,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合成照片。

  (三)基本数据: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视为一件作品,限4幅以内)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照片的电子文档为“.jpg”格式,文件大小必须在1MB以上。

  (四)信息标注:参展人员须以拍摄者“单位+姓名+作品名+联系电话”命名参展文件,另参展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。

  (五)作者原创: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,如发现抄袭、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,将取消参展、参赛资格。

  (六)法律责任:参展者须确保对所提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,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事务由参赛者本人自负。

关于举办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第六届”祖国美能源美”摄影展览和比赛的通知

  五、时间安排

  (一)作品截稿时间:2018年3月12日。

  (二)作品展览时间:2018年3月20日—4月10日。

  (三)作品评奖时间:2018年4月10日。

  (四)评奖结果公布时间:2018年4月10日,评奖结果在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平台公布。

  六、奖项设置

  展览结束后,学院将组织评委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。评奖分为教工组、学生组和优秀组织奖。学院向获奖者分别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。其中:

  教工组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

  学生组: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

  优秀组织奖:2个。

  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作品只参加展览,不参与评奖。

  七、有关要求

  (一)积极动员: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要发动所属人员积极踊跃参展参赛;广大摄影爱好者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,开展摄影创作。

  (二)足额报送:每个机关部门报送作品不能少于5幅;每个二级院系不能少于20幅(其中高尔夫学院、经济管理系不少于10篇),多报不限。

  (三)严格初选:主办单位将对入选作品统一调底;凡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,主办单位将取消参展和参赛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