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
发布时间:2019-09-02 16:25:19 来源:职校信息网 阅读:3978人浏览
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,为保证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(以下简称高职单招)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章程。
一、学院性质
宜宾职业技术学院(招生代码:5162)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,教育部备案的有着84年办学历史的,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。
二、组织保障
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程序规范、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的原则,严格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。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、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领导,凡属考试、录取中重大问题,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。学院监审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,严格实行“招考分离”。学院教务处牵头成立命题面试专家组,全面负责考生文化考试和各类测试。考试、阅卷、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高考程序进行,执行相关保密规定,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单招工作万无一失。
三、报考条件
已报名参加2022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。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。考生身体条件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相关规定。
四、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
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,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。
(一)网上报名。
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3日8:00至3月15日18:00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sceea.cn),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,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。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,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,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,逾期不再补报,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。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(二)学校确认。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8:00至3月25日18:00,登录我校官网(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://www.ybzy.cn),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,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/人。否则,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。
(三)资格审核。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带好二代身份证原件。
五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六、考试
(一)考试地点
宜宾职业技术学院
(二)考试时间
说明:
1.普高考生可选择“文化考试”+“综合素质测试”,或“文化考试”+“艺体特长测试”;
2.中职考生可选择“文化考试”+“技能测试”,或“文化考试”+“艺体特长测试”。
(三)考试方式
1.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,分普高类、中职类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分卷。
2.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考生人文素养、文字表达、职业倾向等。
3.技能测试依据我院向社会公布的《2022年单独招生制造类、电子信息类、建筑类、生化农林类、文管类技能测试大纲》内容,可在五个大类中选择一个小类进行技能测试,大纲同招生章程在学院官网同步挂网公布。
4.艺体特长测试依据为我院向社会公布的《2022年单独招生艺体特长美术类、音乐类、体育类测试大纲》。考生自备服装、道具、乐器、伴奏带、美术画具等,学院提供体育类测试需用的球类器材。
(四)成绩组成
1.普高类考生:文化考试(闭卷,分值300分)+综合素质测试(闭卷,分值200分),总分500分。
2.中职类考生:文化考试(闭卷,分值300分,按90%折合为270分)+技能测试(现场测试,分值230分),总分500分。
3.艺体特长类考生:
(1)普高类考生的成绩组成为文化考试(闭卷,分值300分)+艺体特长测试(现场测试,分值200分),总分500分。
(2)中职类考生的成绩组成为文化考试(闭卷,分值300分,按90%折合为270分)+艺体特长测试(现场测试,分值200分,按115%折合为230分),总分500分。
(五)专业选择
1.普高类考生: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3个专业。
2.对口类考生:可在同一技能测试专业大类(制造类、电子信息类、建筑类、生化农林类、文管类)中填报3个专业。
3.参加艺体测试考生(包括普高和对口类考生):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3个专业。
(六)加分项目
1.参加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的中职毕业生,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,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,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和获奖证明,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。
2.参加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、中职毕业生,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,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,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和获奖证明,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。
(七)免试入学办理
按照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办理。
七、录取办法
(一)普高类考生的录取办法
学院根据普高类招生计划,按照考生总分500分(文化考试300分+综合素质测试200分)划定最低控制线。在最低控制线上(含最低控制线)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,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,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
按川招考委[2021]69号文件,我院普高计划800名,若参考考生人数不足则按参考人数85%比例录取,余额计划调整到中职类录取。
(二)中职类考生的录取办法
学院根据中职类招生计划,按照考生总分500分(文化考试270分(按卷面总分90%折合)+技能测试230分)划定最低控制线。在最低控制线上(含最低控制线)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,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,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
按川招考委[2021]69号文件,我院中职计划1700名,若参考考生人数不足则按参考人数85%比例录取,余额计划调整到普高类录取。
(三)参加文化考试+艺体特长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
参加艺体测试成绩达170分及以上者,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完成各个小类录取计划后,其余考生按类别进入普高和中职考生序列进行排序备录取。若艺体考生艺体素质能力达标者少于计划,招生计划可以不录满或不予录取。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
(四)其他录取规则
1.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尽量考虑考生专业意愿,依次参考考生第二、第三志愿。若录取中出现录取分数线上同分,则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优先录取。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,则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依次成绩排序,优先录取。
2.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,办理相关录取手续,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3.考生要放弃录取,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。
八、时间安排
九、新生注册和复查
(一)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,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。逾期未报到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。
(二)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十、其他事宜
(一)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、食宿自理。
(二)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,不得换录,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。
(三)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,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十一、所有内容以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公布的章程为准,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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